社科普及通知

科普信息
社科普及周
社科普及通知
当前位置: 首页 ? 社科普及 ? 社科普及通知 ? 正文

关于开展2012年东营市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

时间: 2012年04月29日 13:45  作者:  点击:[ ]     [ ]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关于开展2012年

东营市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县区委宣传部,市直有关部门、单位,各市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(以下简称学会):
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宣传普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,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,根据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,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将组织开展2012年东营市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实施黄蓝国家战略、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重点,围绕“提升公众人文素养,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”这一主题,宣传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、社会科学基本知识,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“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”的战略举措和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”的重大部署,弘扬科学精神、倡导科学方法,阐释解答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“进机关、进农村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”,为建设经济繁荣发达、城市秀美宜居、社会文明和谐、人民富裕幸福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智力服务和舆论支持。

二、主题及时间

(一)活动主题:提升公众人文素养,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。各参与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活动主题。

(二)活动时间:2012年5月。各参与单位可结合实际,于一个月内灵活安排(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活动不视为社科普及周活动)。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联组织的主要活动安排在5月中下旬举行。

三、活动方式

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主办,有关学会协办。各县区的活动由各县区委宣传部主办,采取各负其责、全市联动的方式进行。

本次活动采取主题论坛、人文社科普及讲座、电视专题节目、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。各参与单位具体活动的名称、内容、方式等,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和安排。

市社科联加强与各学会的协调配合,在普及周活动开幕之际举办“齐鲁大讲坛——高层论坛”,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围绕“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”这个主题举办齐鲁大讲坛高端讲座,邀请市、县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学者就特定专题进行深入研讨。

鼓励各参与单位以讲座、报告会为主要形式,辅之以知识竞赛、演讲比赛、现场咨询服务等方式,开展有吸引力的“五进”(进机关、进农村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)活动。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将重点扶持和宣传有特色、有代表性的专题活动,以点带面,形成联动效应。

四、宣传推介

活动前夕,在市主要媒体刊发活动要览,并印发活动指南(包括活动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和参与方式等)。

活动期间,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。采取发专题消息,办专题栏目,进行现场报道、跟踪报道、系列访谈等形式,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。通过散发宣传单、悬挂标语口号、举办文体活动、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等方式,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。

五、具体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积极参与。各县区、各学会要高度重视,根据活动主题,结合自身实际,加强社科资源整合,努力拓展活动的发动面和参与面,形成规模效应。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或社会力量的支持,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。鼓励通过社会化运作的方式,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、大力支持本次活动。

(二)精心组织,讲求实效。各县区、各学会、各参与单位在活动方案设计和活动内容安排上要紧扣主题,突出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内容,充分考虑不同受众在知识需求方面的差异,加强策划,周密部署,推出一批富有时代气息,融导向性、实用性、知识性、趣味性于一体的科普精品项目,为不同受众提供多样性的服务,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对社科知识的需求。所有活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,严格遵守宣传纪律。

(三)认真做好活动宣传推介的准备工作。各县区、各部门单位、各学会要认真梳理自身及所属单位举办的活动,填写活动统计表,于4月24日前报市社科联办公室。市社科联将据此编辑《2012年东营市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要览与指南》,在有关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站宣传推介。

(四)做好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。活动结束后,各县区、各参与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,形成总结材料,与活动图片、新闻报道等资料一并于6月30日前报市社科联办公室。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将适时进行总结表彰。

市社科联联系地址:东城府前街95号(国土资源局大楼7楼)

联 系 人:董永国  王鹏继

联系电话:8081617   8081197

电子邮箱:skldyg@163.com

 

 

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     bte365体育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4月29日

上一条:2012年东营市社科普及周活动圆满结束

· 尊重网上道德及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·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·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
·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
·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
 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,换张图片
0条评论    共1页   当前第1